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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母网4月14日讯 “到浴池搓澡从来都是按人计费的,从来没听说按体重算,这分明是不尊重人嘛!”近日,蓬莱一家浴池改革了搓澡收费的方法,遭到消费者质疑。
市民张先生反映,他前些天在蓬莱黄海路一家浴池洗完澡,结账时,发现更衣间的镜子上贴着一张海报,上面用大黑字写着“搓澡每人4元,体重超过160斤,每人6元”,旁边还摆着一台体重称。张先生体重170多斤,以前经常在这家浴池洗澡,搓澡从来都是4元钱。他对现在按体重收费的标准有点气恼,却也只能按要求交了6元搓澡费。对张先生的质疑,浴池老板解释说,给胖人搓澡费力费时是一个不争的事实,搓澡工都不太愿意给胖人搓澡。再加上现在天气逐渐转暖,许多市民家里都有太阳能,来浴池洗澡的顾客比冬天时少许多,浴池生意不好做。做出这样的规定,并不是有意歧视消费者。
对此,消协工作人员认为,按照《劳动法》规定,在法律性质上,搓澡工为顾客搓澡,本身属于一种有偿的劳动服务。既然是有偿的劳动服务,在计费上既可以按时间算,也可按人头算,也可以按付出的体力多少算。浴池对搓澡收费的标准,归根结底还是按照付出劳动的时间或付出体力的多少来计算。如果浴池本身并没有恶意污辱、歧视消费者的意图,按体重计算搓澡费应当是浴池的自由,消费者对浴池的行为应当理解。当然,浴池应当在店堂里醒目位置明示,或者事先向顾客做出明确说明,以求得顾客理解。(林玉石)
责任编辑 刘春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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