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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广告分信用等级 名人广告不能再上荧屏
(2007-11-09 13:20:59) 来源:新华网

药品违法广告今年的治理目标是禁止和取缔以公众人物、专家名义证明疗效的药品广告。名人做广告“说”药品疗效将不能再上荧屏。

国家药监局昨天(8日)宣布,《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发布企业信用管理办法》,将从明年1月1日起施行。

药监局新闻发言人颜江瑛表示,目前药品违法广告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未经批准进行宣传;处方药违法在大众媒介进行宣传,按规定处方药只能在医学和药学学术期刊上发布;擅自篡改审批内容;用名人、公众人物、患者证明药品疗效。

颜江瑛表示,从明年1月1日起,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的广告将被分为守信、失信和严重失信三级。失信等级的企业逾期不改的,药监部门将向社会公示。(记者方芳)

责任编辑:吕文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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