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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手机三包规定 以免错过退货有效期限
(2007-11-12 08:29:15)

新华网成都11月10日专电(记者黄毅)四川省自贡市消委会近日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手机后,一定要注意三包规定,在相关的三包有效期内,因产品出现的性能故障,退货、换货的选择权在消费者手中,如果错过有效期限,消费者退货、换货就很难。

 近日,自贡市消委会接到投诉,一消费者购买的手机,经 反复充电后都只能用四五个小时就出现自动关机现象。消费者要求换机,销售商只同意让消费者把手机拿回去继续充电,声称如果仍有问题,7天后再拿来维修。消费者不同意,经自贡市消委会调解,销售商同意退机。

 对此,自贡市消委会提醒广大消费者,不要轻信手机销售商“7天后再拿来维修”的说法,以免错过退机的有效期限。因为手机的三包规定主要内容有: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选择换货或者修理。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和证明,由销售者负责为消费者免费提供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或者按有关规定退货。

 因此,消费者一定要注意以上手机三包规定,以免错过退货、换货的有效期限。

 自贡市消委会还提醒广大消费者,实行三包规定的产品,都要求有保修卡,发生产品维修的,消费者一定要求修理者在保修卡上如实做好记录,否则,一旦发生纠纷,不利于消费者维权。

责任编辑:吕文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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