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财经 | 图片 | 博客 | 论坛 | 漫画 | 奥运 | 便民 设为首页
分类 | 旅游 | 房产 | 人才 | 健康 | 汽车 | 秀色 | 交友 | 导购 加入收藏
烟台日报 | 烟台晚报 | 今晨6点 | 华夏酒报 | 报捷印务 | 光速视频 | 今日齐鲁
广告服务
客户服务
联系我们
经济频道经济要闻经济聚焦烟台财经市场博览证券市场投资理财理财指南消费警钟经济维权
您现在的位置: 经济频道>> 今日财经
证监会:大股东增持将可先操作后申请
(2008-08-18 10:32:4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为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增持股份的行为,促进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中国证监会昨日发布《关于修改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有关豁免程序规定上作出了两方面的调整。

  一是对于根据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的,自上述事实发生之日起一年后,每12个月内增加其在该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2%(俗称自由增持)”规定提出豁免申请的,由事前申请调整为事后申请。根据该条第一款其他规定情形提出豁免申请的,程序不变;

  二是根据监管实践需要,证监会将对以简易程序申请豁免事项的处理期限由5个工作日调整为10个工作日。

  修改后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六种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中国证监会申请以简易程序免除发出要约:

  一是经政府或者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进行国有资产无偿划转、变更、合并,导致投资者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占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超过30%;

  二是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的,自上述事实发生之日起一年后,每12个月内增加其在该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2%;

  三是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0%的,继续增加其在该公司拥有的权益不影响该公司的上市地位;

  四是因上市公司按照股东大会批准的确定价格向特定股东回购股份而减少股本,导致当事人在该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

  五是证券公司、银行等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依法从事承销、贷款等业务导致其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超过30%,没有实际控制该公司的行为或者意图,并且提出在合理期限内向非关联方转让相关股份的解决方案;

  六是因继承导致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等。

 

责任编辑:新闻主编
】【打印】【关闭


理财之星
·中国银行高级分析师谭雅玲:奥运行情或超出想象
·[刘半仙]股改下半场
·[高歌艺曲]从潘金莲西门庆事件看市场开拓
·[雾里看花]美国设套 人民币升值年内止步
·[雾里看花]3500点再获支撑反弹可看高一线
·[鲁健]中国大陆是台湾“后四小龙”时代的第一参数
·[观海听涛123]我不得不说的话
更多>>
投资指南
·购买投连险要“三看”
·不能轻言熊市 避免被恐慌左右
·专家传授鼠年房贷理财全攻略
·2008投资策略随想
·散户买股票要注意风险
·救市就是救中国经济
·社会上对石化项目存在误解
更多>>
消费维权
·消费者使用购物卡有权享受购卡时的让利
·如何识别和防范非法集资
·8种化妆品夸大功效
·“空壳公司”虚开发票2亿元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公司"安全生产月"活动重实效
·商家自定“折旧率” 退台彩电需倒找商家900元
·预付卡消费乱象多 不公平条款让消费者吃哑巴亏
更多>>
集团介绍 | 广告服务 | 客户服务 | 联系方法 | 版权声明 | 水母论坛
经营许可证:鲁B2-20051039号  增值许可证:鲁B2-20050050号
广告经营许可证:鲁工商广字08-1685号   
烟台日报传媒集团版权所有